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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服务-集中封存提取

时间:2018年07月25日

受理地点:沈阳市住房公积金沈河管理部(地址:沈河区惠工街159号,地铁二号线金融中心站B出口南侧)

受理时间:工作日(早8:30-11:30,下午13:00-17:00)

受理条件:须同时满足

1.未重新就业或已就业未缴存住房公积金。

2.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

3.住房公积金转入中心指定账户集中封存满1年。

4.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咨询电话:024-23936201

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办理流程:

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提取申请人配偶、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持相关要件(配偶代办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身份证;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代办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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