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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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服务-工伤保险
时间:2018年07月25日
1.工伤认定:
受理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3号财富中心B座1楼(中智雇员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工作日(早8:30-11:30,下午13:00-17:00)
受理条件:认定员工为在职委托中智沈阳公司缴费状态。
咨询电话:024-82511666直拨0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2).工伤认定表(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法人章)
(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用工单位)(用人单位)
(4).单位事故报告1(加盖用工单位公章)
(5).单位事故报告2(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6).劳动合同原件、复印首页、期限页、签字页、鉴定章页)
(7).代理的要求客户原版合同复印件一份
(8).本地代理需提供情况说明一份(参照3-人事代理-报工伤 文件)
(9).全国委托业务需提供一份说明及委托函(参照1-人事代理-报工伤/2-人事代理-报工伤 文件)
(10).两名证明人手写的书面情况说明原件(需按手印)【证人证言要求写证人当时所处状态以及对工伤经过是听到还是看到及如何处理】
(11).决议代领委托书
(12).首诊病历:
门诊治疗的:提供病志原件(*需医生印章)、诊断书
住院治疗的:未出院的需要提供病情介绍
已出院的需要提供全套住院病案原件(加盖医院印章)
骨折患者需提供骨折报告单
(13).特殊情况:需提供公安部门证明、法院判决书、公安交通部门责任认定书、伤残军人证等
(14).要求提供的其他就诊材料
2.工伤鉴定:
受理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3号财富中心B座1楼(中智雇员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工作日(早8:30-11:30,下午13:00-17:00)
受理条件:在病情稳定后及在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的3-6个月之后.除特殊情况尽量在12个月之内鉴定。
咨询电话:024-82511666直拨0
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
(2).伤残鉴定申请表;(联系电话填写员工本人电话)
(3).首诊治疗病历(认定时候提供那个病例复印盖红章)
(4)后续治疗病历、X光或CT及磁共振结论单复印件;
(5).若有住院需要提供全部住院病案(加盖医院红章)及其他就诊材料;
(6).近期复查材料;有骨折必须有报告单(要求近一个月内,最好为近两周内);
(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1寸照片一张;
(9).代领取委托书。
2017.5.25日更新要求如下:
1.近期复查的材料如果是门诊病历要求病历上需要有医院粘贴的条形码;如若近期复查上没有条形码的则需要将病历本原件上交到鉴定办。
2.劳动能力鉴定的涉及到眼睛的复查要去爱尔眼科医院进行复查:门诊一楼挂工伤鉴定号,被鉴定人本人到场带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一寸近期彩色照片。
3.劳动能力鉴定涉及到耳科工伤的复查的二医院是沈阳军区总院4楼耳鼻喉科需携带被鉴定人身份证并提前预约:电话28851348复查项目包括:脑干诱发电位+预估听力,纯音测听,声阻抗(若沈阳军区总院仪器有故障,可到463医院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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