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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稳就业

来源:中智沈阳-运维 时间:2020年07月09日

一、《实施意见》起草依据和过程

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42日,省政府下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209号)。按照有为市长、高伟常务副市长的工作要求,人社部门组织了13个调研组围绕稳就业工作进行持续调研,结合目前我市稳就业工作的痛点、堵点、难点以及下一步发力的重点,起草了《实施意见》。紧贴企业和劳动者需求,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一系列有新意、有突破、有创新的举措,最大程度回应了企业和劳动者期盼。

《实施意见》突出问题导向,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形势、就业局势和企业的阶段性影响,并立足解决企业、个体工商户、劳动者当前面临的最为紧迫问题,从保复工、降成本、促发展、惠民生等环节入手,做到全力防范疫情、平稳复工复产和增强发展后劲同步。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全文共包括8个部分、27条举措:

一是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提出了要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提出的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把稳就业和保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突出了稳就业工作的重要性。

二是推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通过提升产业和投资带动就业能力、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充分挖掘内需、支持外贸稳定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五个方面,拉动经济增长,提升就业质量。

三是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通过加大稳岗返还力度、降低企业用工成本、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四项举措,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

四是优化技能培训提升就业。重点实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推进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

五是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优化创业担保贷款和创业孵化基地政策,以政策助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六是突出重点群体促进就业。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引导返乡农民工就地参加农业生产,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业;鼓励支持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大力发展小店经济”“夜经济平台经济促进灵活就业。

七是加强就业援助保障就业。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建立就业创业扶贫基地,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加强失业人员服务保障。

八是强化组织和信息保障。完善四个机制,即完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就业形势监测机制、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建立两个体系,即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就业服务信息体系。

三、《实施意见》的突破性政策

一是扩大就业困难群体帮扶范围。在国家规定的应重点帮扶的困难群体8类人群中,我们过去只对5类人群进行帮扶,这次实现了全覆盖,受益人群增加3万人。

二是继续鼓励高校毕业生留沈就业。将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的30%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2019年开发了1000个基层公共岗位,今年新增加1000个;扩大创业担保贷款的覆盖范围,对优质创业项目免除反担保;同时,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放开了户籍限制。

三是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由每人1000元提高到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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